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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互聯網方式治理互聯網空間

發(fā)布時間:2020-08-19 16:09:23|來源:新華網

  在線立案、遠程庭審、電子送達……當全流程在線的訴訟方式為越來越多法律工作者、百姓群眾熟悉、接受之際,作為我國首家互聯網法院——杭州互聯網法院也悄然走過了3年的探索之路。

  “如何用互聯網方式治理互聯網空間?”回答這一問題的3年間,杭州互聯網法院從程序規(guī)則探索開始,逐步通過典型案例發(fā)揮判例指引作用,并通過技術賦能,融入社會治理中,推動網絡空間治理法治化。

  從程序探索到判例指引

  “電子送達還是需要傳統(tǒng)方式送達?”杭州互聯網法院的許多法官在線上庭審結束后,都會習慣性提出這樣的一個問題。這個小小的選擇,從一個側面折射了互聯網與司法深度融合下的程序之變。

  “面對面”到“屏對屏”“端到端”,這看似簡單“搬”上網的轉變,卻包含了杭州互聯網法院3年間積累的實踐探索,最終實現對庭審全流程的再造。

  從不受空間限制的在線審理到完全時空異步的異步審理,從網上立案到電子送達,訴訟全流程在線不僅在技術和實務上成為現實,還在標準層面被總結形成了十余項訴訟規(guī)則。

  今年最高人民法院在兩會上的工作報告顯示,“疫情防控期間,全國法院網上立案136萬件、開庭25萬次、調解59萬次,電子送達446萬次……”“互聯網+司法”得以向更多傳統(tǒng)法院延伸,離不開技術的進步,也得益于互聯網法院對程序規(guī)則的“拓荒”。

  “除了推動構建涉網案件審判的程序體系和操作指引外,面對互聯網領域的新模式、新業(yè)態(tài)、新問題,判例的指引作用不容忽視?!焙贾莼ヂ摼W法院院長杜前表示。

  2018年8月,因為公司特定的數據產品被非法使用,浙江淘寶網絡有限公司作為原告向杭州互聯網法院提起訴訟。

  一樁看似普通的不正當競爭案件背后,包含了許多司法從未觸碰的新問題:虛擬的數據產品該如何確權?數據產品使用、流通的邊界在哪里?

  最終杭州互聯網法院經審理認為,網絡服務提供者分析其合法控制的大數據后形成具有商業(yè)價值的數據產品,享有競爭性財產權益,應當予以保護。該案確立了數據產品確權、流通、交易的基本規(guī)則。從長遠看,還推動了數據流通與應用領域商業(yè)行為的進一步規(guī)范。

  大數據權屬案、微信“群控”不正當競爭案、互聯網領域英烈名譽權公益訴訟案……大到新業(yè)態(tài)的商業(yè)競爭,小到網民的個人行為,3年來,杭州互聯網法院的一個個判例給出了價值判斷和行為指引。

  技術輔助到治理方案

  “語音識別+庭審”“區(qū)塊鏈+存證”“5G+執(zhí)行”……通過技術賦能,杭州互聯網法院3年來推出了不少技術創(chuàng)新項目,不僅方便當事人,減輕訴累,還提升了法院辦案效率與透明公正度。

  數據顯示,截至7月底,杭州互聯網法院共收到在線立案申請107324件,訴前化解59201件;2019年法官人均結案達到了1181件。案件開庭平均用時21分鐘,較傳統(tǒng)模式節(jié)約五分之三,一審服判息訴率達98%以上。

  與此同時,通過深度運用、迭代,杭州互聯網法院相關技術、平臺正從庭審輔助工具變?yōu)橹卫矸桨浮?/p>

  “互聯網法院的設立既是應用數字技術于司法審判,賦能社會治理的實踐者,又是保護數據資源,構筑公平和安全數據利用秩序,賦能社會的探索者?!比A東政法大學教授高富平說。

  把“白紙黑字”的電子合同變成不可篡改的程序代碼,雙方簽署合同后即可自動履約。這是杭州互聯網法院2019年10月,基于司法區(qū)塊鏈技術上線的智能合約司法應用。

  以買賣合同為例,智能合約簽署后,按照合同約定,執(zhí)行過程觸發(fā)相應條件后,自動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比如貨物簽收后,到約定日期時,貨款會自動打到賣方賬戶。如果出現違約情況,由于簽署合同過程、合同執(zhí)行情況等數據均上鏈儲存,且有多節(jié)點見證,因此可以快速認定事實進行糾紛調解或司法裁判。

  智能合約的推出最終希望建立一種新的互聯網信用機制,通過司法區(qū)塊鏈上各節(jié)點的全方位協同,提升合同的履行率,同時高效處理少數違約行為。

  網絡文學作品的侵權盜版一直是互聯網領域的一大頑疾,“取證難”困擾著許多網絡作家。同樣通過區(qū)塊鏈技術,如今入駐中國網絡作家村的許多作家們可以在線為自己的作品加一把“鎖”:上傳作品至存證平臺,網絡作家可以獲得文稿唯一的電子身份證。利用區(qū)塊鏈技術的不可篡改、可溯源校驗等特點,降低了維權成本。

  作家管平潮說,區(qū)塊鏈技術的運用,不僅僅是簡單地方便個人維權,更是對整個行業(yè)規(guī)范發(fā)展的倒逼和促進。

  讓以網管網融入社會治理

  作為數字經濟發(fā)展高地,杭州互聯網法院成立之初,電子商務相關的案件量一直居高不下,惡意投訴、惡意注冊“薅羊毛”等網絡黑灰產業(yè)嚴重影響了平臺、商家的健康發(fā)展。

  杭州互聯網法院法官熊俊麗說,經過3年對此類案件的打擊治理,包括判決加倍承擔賠償責任、規(guī)制“職業(yè)打假人”等,電子商務領域的平臺和用戶行為趨向規(guī)范。“杭州互聯網法院2019年大型平臺被訴案件量同比回落15個百分點。網絡購物糾紛投訴在全部消費投訴中的比重大幅下降,從多年第一退居第三位?!?/p>

  杭州互聯網法院法官張翀說,作為一名互聯網法院的法官,經常要摸著石頭過河,尤其是面對新類型案件時,可能需要有更加宏觀的思考?!凹纫袑徤靼莸膽B(tài)度,為技術的發(fā)展預留‘空間’,保護技術創(chuàng)新;也要防止披著技術創(chuàng)新的外皮,從事侵權行為等?!?/p>

  為了進一步保障和護航營商環(huán)境,2020年7月,杭州互聯網法院跨境貿易法庭正式掛牌成立。這也是國內首個集中審理跨境數字貿易糾紛案件的人民法庭。

  “成為信息技術司法集成應用的開拓者,讓互聯網審判跟上技術發(fā)展的步伐,這只是互聯網法院功能的1.0版本,到了2.0版本,互聯網法院則應該成為數字技術司法創(chuàng)新應用的領跑者,把數字技術賦能的場域從輔助辦案延伸到社會治理,不斷推動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睂ヂ摼W法院的未來,杜前充滿了信心?!   ?(記者吳帥帥)


責任編輯:楊文博 校對:楊文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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